浙江义乌:全国首笔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发放

聚土网 2016-01-04 14:41
摘要: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了。义乌市依法发放了全国首笔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义乌北苑街道黄杨梅村村民季建忠用自己合法的农村宅基地住房作抵押,从义乌农村商业银行北苑支行获得了30万元的贷款。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耕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义乌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12月28日上午,浙江义乌便依法发放了全国第一笔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

      据了解,接收到此贷款的是浙江义乌北苑街道黄杨梅村村民季建忠,在办理完农村宅基地抵押权登记手续后,用自己合法的农村宅基地住房作抵押,从义乌农村商业银行北苑支行获得了30万元的贷款。季先生经营吸塑包装生意,随着企业规模扩大,资金压力大,去年又拓展了经营范围,还开辟了电商平台,需要更多投入,从银行处得知农村宅基地也能抵押贷款后,他立即提出申请。“以前农民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现在农民房子可以抵押贷款,这个政策好。”季建忠说。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义乌陆续推进农村旧村改造,共新建房屋4.1万户,其中有不少经商户,都迫切希望自家住房能抵押贷款。据中国人民银行义乌支行调查,农户在从事“三农”及其他商贸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因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品,面临资金不足的困难,目前义乌市有三成以上农户有农房抵押现实需求。

      义乌还根据宅基地改革试点批复和法律授权,系统设计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暂行办法》和《义乌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制度。同时,义乌已率先在全省开展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共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总数超过700宗,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奠定了基础。目前义乌农商银行和农行义乌支行两家试点银行均已制定了《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在贷款利率、额度、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了创新支持力度,先行开展本次试点业务,待条件成熟后,再向义乌市金融机构推广普及。